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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接受省级文明县城公共文明指数测评

编辑:郑波勇 2014-09-01 10:16:07

  据悉,8月28-31日,受省文明办委托,由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牵头组成的15人测评组,对我县省级文明县城公共文明指数工作进行了测评,测评组先后对县城区交通、市政、市场、环卫、公共卫生、社区等方面进行了暗访测评,并深入小区开展入户问卷调查。本次测评实行末位淘汰制。

编辑:郑波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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