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4日晚,在S302线大坪乡玉成居委会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村民宋某受重伤,肇事车辆逃逸。县交警大队张公庙中队民警对现场进行勘查,并大量走访附近群众,得知了事发时有一摩托车倒在现场。通过查询车辆信息,多方辗转查找,于9月26日在澧阳镇新河居委会孙某家中找到了该摩托车,经痕迹比对,结合伤者受伤部位,认定该车为肇事车辆。 经传唤,孙某对驾车肇事供认不讳。日前,在交警部门的主持下,双方已就民事赔偿达成了协议。
编辑:郑波勇
2014年9月24日晚,在S302线大坪乡玉成居委会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村民宋某受重伤,肇事车辆逃逸。县交警大队张公庙中队民警对现场进行勘查,并大量走访附近群众,得知了事发时有一摩托车倒在现场。通过查询车辆信息,多方辗转查找,于9月26日在澧阳镇新河居委会孙某家中找到了该摩托车,经痕迹比对,结合伤者受伤部位,认定该车为肇事车辆。 经传唤,孙某对驾车肇事供认不讳。日前,在交警部门的主持下,双方已就民事赔偿达成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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