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5年5月30日,发生了震惊中外的“五卅”惨案。消息传到湘西,各界人民异常愤怒,工人、学生奔走呼号,“雪耻会”纷纷成立。7月15日,长沙“雪耻会”的代表来澧县活动时,贺龙指定有关方面开大会欢迎,并请该会代表在大会上报告各地救国情形,鼓励津澧人民进一步开展声势浩大的爱国群众运动。在这之前,他亲自发电报给上海、长沙的工人、学生,声援他们的爱国运动,并捐赠大洋3千,资助受难的工人弟兄。在贺龙的教育和影响下,他的部队中,许多官佐和士兵也义愤填膺。
贺龙公开地支持共产党领导的反帝爱国运动,触怒了帝国主义和军阀老爷们。不久,日本驻长沙领事馆借口所谓“戴生昌”号货轮事件,蓄意寻衅,向贺部施加压力。
“戴生昌号”货轮,是日本经营从长沙至汉口、常德之间的货运商船。“五卅”惨案发生后,津澧一带商民出于爱国热情,自动抵制日轮,不给“戴生昌号”发货,使这艘日轮生意萧条,亏本很大。日本领事馆硬说这是“驻津市军事最高机关刘超雄团长,命令该地各商号嗣后不许将货物发载‘戴生昌号’造成的。”并把违反“通商条约”,没有“保护外侨”的罪名强加在贺龙头上。
赵恒惕立即给贺龙下一道“训令”,命令他迅速查处。贺龙接到“训令”后,义正词严地给赵恒惕复了一封电报,据理驳斥了日本领事馆的谬论。他说,津市自从“五卅”惨案发生以来,“人民激于义愤”,没有不提倡国货运动的,这是一种自觉的爱国行为,无可非议。日商诡称刘团长命令津市各商号不许将货物发载“戴生昌号”等语,经我们向津市各商号普遍询问,都说并未接到这样的命令,“显系戴生昌捏词报告”,必须“严词诘责”。“该日商戴生昌...营业滞碍,与刘团长何干!乃捏造词蒙混,无非希图仰仗军力以压迫商民,实系节外生枝,无理取闹。”贺龙的复电,仗义执言,掷地有声,驳得赵恒惕哑口无言。
来源:《中共澧县地方史》第一卷(1921-1949)
编辑:余梓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