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曝光台
(七)
为提高澧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水平,加强警示教育和社会监督,促进企业主动排查和整改问题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由县安委会牵头,组织全县各镇(街道)、高新区和部门对全县各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现将被检查单位存在的问题隐患予以曝光。
澧县大众石膏有限公司
住 所:澧县金罗镇界岭村五组
法定代表人:傅智勇
存在的问题隐患:
1.井下(运输车辆、修理间)、地面绞车房灭火器过期。
2. 井下水泵房连接器无防护罩,无检修泵。
3.井下配电箱未设置局部接地极。
4.南区运输巷无照明,无避灾路线指示牌。
5.发电机房及压风机房门前无警示标志(机房重地,闲人免进),无绝缘工具,无照明和应急照明。
处理措施:县应急管理局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金罗镇人民政府督促企业2021年7月20日前整改完毕。
澧县码头铺镇煤炭湾环保砖厂
住 所:澧县码头铺镇码头居委会街道组00627号
法定代表人:皮国舫
存在的问题隐患:
1.氧气瓶与乙炔瓶未按要求分开存放。
2.除尘器上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处理措施:县应急管理局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码头铺镇人民政府督促企业2021年6月28日前整改完毕。
来源:澧县安全生产委员办公室
编辑:胡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