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澧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个人参保信息及调整部分参保人员
缴费方式的
通 告
按照湖南省统一部署,从2021年1月1日起,我县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正式划转税务部门征收。为确保广大灵活就业人员能够顺利办理续保缴费、关系转移等业务,现将完善个人参保信息及调整部分参保人员缴费方式通告如下:
一、通过清理我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信息,发现部分参保人员身份证号码缺失或有误(名单附后),这将导致参保者本人无法办理养老保险续保缴费、关系转移等业务。为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我中心决定从通告之日起开展本县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信息完善工作,请附后名单中的参保人员于三个月内携带本人身份证、买断协议书(原国有、集体企业置换身份人员)或招工表,或历年缴费凭证等有效资料,前往澧县行政中心五号楼一楼社保经办窗口进行信息完善。逾期未办理,由此影响个人养老保险权益,自行负责。
二、原澧县刨花板厂、原澧县商业系统所属各单位、原澧县物资系统所属各单位、澧县部分再就业双下岗战退军人、伤残军人等,原由社保中心代扣代缴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由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主体已划转至税务部门,经我中心多次与税务部门接洽商讨并请示后,最终决定养老保险的征缴方式“代扣代缴”变更为“先缴后补”。请以上参保人员从今年起,每年通过税务部门的缴费渠道(银行、税务大厅或手机下载“湘税社保”APP),自行全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之后凭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前往澧县行政中心五号楼一楼社保经办窗口申报财政补贴,补贴标准仍按原办法执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必须在当年完成,跨年不能补缴,也不能享受财政补贴。逾期未办理,由此影响个人养老保险权益,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0736-3122587
澧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1年7月12日
附件:澧县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信息不全人员名单
来源:澧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编辑:胡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