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加强耕地保护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行为专项整治】告全县人民群众的一封信

来源:澧县农业农村局 编辑:余梓林 2022-11-07 15:52:03

告全县人民群众的一封信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民以食为天,食以土为本。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保护耕地是国计民生的头等大事。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行为,坚决守住耕地红线,现倡议如下:

1.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葡萄、柑桔等林果业,禁止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坏耕作层的行为,禁止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

2.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

3.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及建设绿化带。禁止以河流、湿地、湖泊治理为名,擅自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

4.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

5.严禁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私家庄园、休闲度假设施等非农设施。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6.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各镇(街道)要按照坚决止住新增、稳妥处置存量的原则,对于2020年11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2020〕44号)印发之前,将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的,应根据实际情况,稳妥审慎处理。新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实质性违法建设行为,要从重严处。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我们要时刻牢记总书记的嘱托和要求,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文件精神,切实增强耕地保护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发现违法违规占用(破坏)耕地行为,勇于制止,并及时向当地镇(街道)或农业农村部门、自然资源部门举报反映。让我们携手保护耕地资源,共同建设美丽、幸福家园!

澧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1日


来源:澧县农业农村局

编辑:余梓林

阅读下一篇

返回澧县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