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染者1汤某某,男,59岁;感染者2吴某某,男,70岁;感染者3彭某某,女,54岁;感染者4叶某某,男,55岁;感染者5王某某,女,54岁。
以上5人均为隔离管控人员,11月23日核酸检测初筛阳性,经复核确认阳性,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市定点医院。其活动轨迹如下:
感染者1:
11月20日 上午在澧浦街道南河街工作、休息,13:00作为密切接触者隔离管控
感染者2:
11月20日 上午在澧浦街道南河街休息,13:00作为密切接触者隔离管控
感染者3:
11月20日 12:00骑车到澧阳街道都一家附近,13:00作为密切接触者隔离管控
感染者4:
11月20日 8:31到澧县曹记津市牛肉粉馆吃早餐,之后返回家中;13:41前往石门,15:15前往澧浦街道南河街,16:25后往返于澧南镇道河与家中(澧县人民医院后面私房)
11月21日 16:47到澧浦街道黄沙湾,18:59到澧浦街道皇山村,21:55 到澧浦街道任家巷
11月22日 9:01 前往大堰垱镇,10:12到澧浦街道体育新城,10:32到多安桥新码头,10:52到澧州宾馆,17:04进入黄瓜大乡菜市场,18:30到澧浦路文老汉粉馆晚餐,19:00作为风险人员管控
感染者5:
11月20日 8:00骑车到澧浦路文老汉粉馆早餐,之后在澧浦街道南河街工作、休息,13:00作为密切接触者隔离管控。
如与上述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村社或疾控中心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请广大居民及来(返)澧人员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切实增强防范意识,主动进行核酸检测,积极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对拒不配合、不执行防控要求,造成疫情扩散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澧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5日
来源:澧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编辑:余梓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