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贯彻落实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专项督察报告反馈部分乡镇污水处理厂监管缺位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参照《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办〔2023〕12号)文件精神,按照《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贯彻落实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专项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对该问题整改任务、目标、措施、效果及整改销号意见对外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部分乡镇污水处理厂监管缺位。
主体责任单位:澧县人民政府
牵头督导单位: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督导单位: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整改目标:持续推进乡镇污水收集主支管网续建工作,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管网覆盖范围,有效提高污水收集效能和进水COD浓度。
整改措施:
1.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
2.开展乡镇污水收集能力调查,制定乡镇污水收集主支管网续建计划完成年度污水收集主支管网建设任务。
3.全面排查乡镇污水已建成主支管网情况,查清污水管网渗漏、错接、淤堵、破损等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有序推进整改。
4.组织专家对确因设计规模偏大等因素,导致无法正常运行的污水处理厂提出解决方案并按程序组织实施。
5.依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四部门关于规范和加强全省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日常监管。制定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方案。出台管理办法或绩效考核措施,对考核工作中评价为一般和较差的污水处理厂采取“一厂一策”的方式进行问题整改和督导。
整改完成情况:
1.已开展乡镇污水收集能力调查,制定了乡镇污水管网补充建设计划,2023年我县已完成管网建设任务两公里。
2.对已建成的乡镇污水主支管网的渗漏、错接、淤堵、破损等问题进行了排查,并对排查出的问题制定了整改计划,并落实整改。
3.已组织对设计规模偏大的两个乡镇污水处理厂进行规模调整调查和论证。
4.已制定乡镇污水运维方案出台了管理办法,明确了监管责任,乡镇污水处理厂运维秩序逐步规范。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10天
受理部门: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36-3228339
联系地址:澧县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
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30日
来源: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编辑:余梓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