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防范非法集资风险告知书
近几年,全国各地非法集资案件频发,给参与者特别是老年人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心理伤害,严重扰乱地方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非法集资已成为社会公害。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避免掉入非法集资陷阱,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参与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在取缔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因此,广大群众要谨记:非法集资是违法犯罪行为,参与非法集资自身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损失的,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二、识破非法集资,防范诱惑陷阱
非法集资往往以承诺高额利息回报,编造虚假投资项目,营造公司实力假象,利用各种宣传手段骗取群众信任,然后让群众参与集资。广大群众要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端正投资理财心态,理性思考分析,懂得“天上不会掉馅饼”“世上没有免费午餐”的道理,记住“不贪便宜不上当,不图高息不折本”,对所谓的“消费返利”“股权投资”“养老项目“文旅项目””种养殖项目”“产品营销合伙人”“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五花八门的投资形式一定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切莫上当受骗。
三、远离非法集资,免受财产损失
为了您的家庭幸福和财产安全,请广大群众一定要选择合法合规的理财渠道,牢记“高收益、高风险”,年化收益率超过6%的就要打问号,超过8%的就很危险,10%以上的就要准备损失全部本金!大家千万不要贪图小利,或碍于亲戚朋友的情面,或被从事非法集资业务的个人和各类组织的宣传所迷惑,成为非法集资的牺牲品,让财产遭受损失,给家庭带来伤害。
四、拒绝非法集资,严厉打击犯罪
我国《刑法》等多部法律法规对非法集资类犯罪,如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有明确的惩处规定,组织或者从事非法集资活动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在此,我们提醒广大群众自觉学法、懂法、守法,增强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高度警惕和防范非法集资的陷阱,不组织、不协助、不参与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活动。
希望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活动,如发现非法集资活动苗头,要及时劝告身边的人不要上当受骗,并积极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为依法及时查处非法集资行为创造有利条件,形成全社会共同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良好氛围!
举报(咨询)电话:
县处非办0736-3261055
县金监局0736-3223741
县公安局0736-3249031
澧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
来源:澧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余梓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