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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上的澧县100讲】如火如荼开展土地革命(第47期)

来源:《澧县革命老区发展史》 编辑:胡玲 2021-06-03 08:4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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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革命时期,全县农运开展得如火如荼,为开展土地革命打下基础。中共澧县县委在整顿党的队伍、开展武装斗争初见成效后,开始部署土地革命。1929年春夏,红四军来澧,带来了在鹤峰、桑植两县开展土地革命的做法和经验,并进行宣传推广。年底,鄂西第二次党代会通过的《关于土地问题决议案》《关于农民运动决议案》,促进了全县土地革命的开展。

澧县土地革命运动由中共澧县县委、县军委委员分路(时全县行政区划分东、南、西、北、中五路,东、南、北均含4个区,西含7个区)负责,支部组织实施,武装力量属地参与,先从潜伏有共产党员的乡村开始,然后逐步推开。工作开始秘密进行,后随割据区域形成转为公开。各地现状不一,做法有异,但一般都按五个阶段来完成:

1. 宣传土地政纲。选最贫困的农户作“土改根子”,扎根串联,召开贫雇农骨干会、党团员会,宣传党打土豪分田地的主张及规定。农民对土地的渴望,对剥削压迫的反抗,对血腥镇压的怒火,一遇火种,迅速迸发,农民协会很快恢复,担负起组织发动等工作。

2. 组建土改班子。区、团(乡)成立土地委员会,也称土改委员会,区编制5至7人,团编制(乡)3至5人,成员由群众推荐苦大仇深、受人拥戴、确能办事的人担任,以区为单位集中培训,学习掌握相关决议、法令及实施办法后,回团(乡)、村广为传达。

3. 划分阶级成分。对土地财产进行调查摸底,按政策规定的标准,把农户划为地主、富农、中农、贫雇农四种成分。召开群众大会,宣布没收地主的土地、财产,没收富农出租的土地,烧毁剥削穷人的各种契约、借据、账单,没收的财物分给贫苦农民。

4. 公榜分配土地。清算人口、面积,区分肥田、瘦田、旱地、山林(湖区有柴林),留下一部分较好的田地为“公田”(又称红军田),其余按人口、有无劳动力(有分全份、无分半份)相结合的标准,田地好坏进行搭配后分给贫雇农。各户应分的田地、山林亩数张榜公布。地主家属也分得一份土地。

5. 踏田插标到户。土地委员会带各户农民,逐丘现场踏勘,确定所分田地、山林地段,当场插上写有姓名、亩数、界址等标志的木牌,同时填发土地证。

来源:《澧县革命老区发展史》

编辑:胡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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